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申论热点十(4)
2011-09-15 16:49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芜湖华图【导读】张海超,一个才28岁的年轻男子,怀着让家人过上好日子的朴素愿望,2004年到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振东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工作3年多后,他被郑州和北京多家权威医院确诊为尘肺,但却被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诊断为肺结核。2009年6月22日,多方求助无门之后,被逼无奈的张海超不顾劝阻,自费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了开胸手术寻求真相,以无比悲壮的自残方式揭穿谎言,证明自己确实患上了尘肺,而不是肺结核。
4.“开胸验肺”事件披露后,经河南省领导批示,7月26日,郑州市卫生局责成郑州市职防所组织人员,到张海超曾经就诊过的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等单位收集张海超诊断、检查、治疗及病理学等资料,并详细了解张海超职业史,邀请职业病专家会诊,当晚,确诊张海超患“尘肺病Ⅲ期”。
张海超说:“如果对于我的病难以诊断,完全可以另找专家给我鉴定,而不是这样稀里糊涂地下一个结论,太不负责了。而且短短两个月时间,前后诊断结果差别这么大,原来是无尘肺,现在则成了尘肺Ⅲ期,你医技再不高也不可能出现这么严重的错误,这不是用‘医术不高,水平不够’就能解释的。”
而且,张海超在“开胸验肺”之前,已经在多家医院做了鉴定,鉴定结果都是“尘肺病”,但郑州市职业防治所硬是诊断成了肺结核,并称其他医院“没有做职业病诊断的资质”。这真是咄咄怪事!明明患了“尘肺病”,有资质鉴定的机构却选择性失明;当其他机构鉴定出了结果,职业防治所又称其不具资质,这不是陷患者于两难境地吗?
其实,雇主逃避责任,还不至于将张海超逼上“开胸验肺”的绝路,关键是具有裁判地位的职业病防治所,偏偏将很简单就能判断出来的尘肺“诊断”为“肺结核”,其中的隐情就值得探析。这究竟是无意的误诊还是有意的替雇主推卸责任?
5.2009年7月28日,郑州给予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新密市卫生防疫站等单位通报批评;追究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主管业务领导责任,决定停止所长李磊工作、接受调查,免去李国玉副所长职务,撤销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3位职员的尘肺病诊断资格证书;新密市卫生局免去耿爱萍新密市卫生局副局长、防疫站站长、监督所所长职务;责成有关部门对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