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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分校
【导读】张海超,一个才28岁的年轻男子,怀着让家人过上好日子的朴素愿望,2004年到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振东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工作3年多后,他被郑州和北京多家权威医院确诊为尘肺,但却被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诊断为肺结核。2009年6月22日,多方求助无门之后,被逼无奈的张海超不顾劝阻,自费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了开胸手术寻求真相,以无比悲壮的自残方式揭穿谎言,证明自己确实患上了尘肺,而不是肺结核。

3.早在2007年1月,新密市卫生防疫站就曾为振东公司员工做过体检。防疫站当时根据胸片已发现张海超胸部有问题,在诊断书上清楚写明:请“复查诊断,尘肺?结核?”通知公司让他去复查,但这个通知被振东公司截了下来。被单位欺骗这一事实令张海超无法接受,他决定先确诊再索赔。当他前往郑州市职防所求诊时,振东公司却拒绝出具职业病鉴定所必需的相关材料。讨要多次无果之后,张海超开始上访,经历千辛万苦,直至如愿以偿在职防所完成诊断。这时,距离张海超被怀疑患上尘肺已经过去了近20个月。

2009年5月12日,张海超获得了在郑州职防所诊断的机会。然而,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5月25日,郑州市职防所出具的鉴定结果竟然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给出的意见是:进行肺结核诊治,建议到综合医院进一步诊治。在北京协和医院、北医三院等国内一流医院都怀疑是尘肺病的情况下,郑州职防所居然给出“肺结核”的结论。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只有职业病病人能“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这意味着没有职防所的职业病证明,就没有一切:没有工伤待遇,没有对企业提起索赔的权利,甚至拿不到一粒救命的药丸。  

 

 

“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这个貌似客观的专业术语,令人如堕云雾。从字面上看,似是而非。郑州市职防所副所长李国玉解释说:“我们的诊断结果并非肺结核0+期,就是怀疑尘肺,但还不到工期尘肺的标准”,属于医学观察期。医学观察时间为每年一次,连续观察5年。从人性的角度出发,不管这样的诊断多么符合“科学标准”,都是冷酷而绝情的,因而也是荒唐的。而由于张海超悲壮地选择了“开胸验肺”,引起媒体广泛关注,在张海超维权路上重重设障、“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做下的丑事,遂成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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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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