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申论热点八(2)
2011-09-15 16:41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芜湖华图2009年8月4日晚上,杭州29岁的司机魏志刚酒后超速驾驶保时捷越野车,将正在过马路的16岁女孩马芳芳撞死。在事故现场的不远处,是当地首条“爱心斑马线”。
2009年8月5日,鸡西某夜市一路虎越野车连撞26人,死亡2人,8人住院治疗。
2009年8月6日晚间,上海市嘉定区霜竹路上一辆宝马轿车司机酒后驾车,先将一名4岁男孩撞飞出50米远,接着又撞上一辆别克车,导致男孩伤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别克车上3人骨折。
2.细数近半个月来的媒体报道,酒后驾驶所涉命案触目惊心:7月23日,成都一审判决酒后肇事致4死一伤的孙伟铭死刑;8月4日,杭州17岁少女马芳芳死于醉驾;8月5日,黑龙江鸡西发生醉驾路虎车致2人死亡;8月6日,上海嘉定发生醉驾宝马车撞死4岁儿童案……
再看看深圳。警方8月9日开展的专项查处中,仅仅两个多小时就查处酒后驾驶52宗,因醉酒行政拘留14人。虽然未酿车祸,但是酒气中的杀机清晰可见。
如何管住醉驾?眼下管理部门也是想方设法,比如公安部的官员就表示,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驾驶的,将提高车辆保险费率,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还有不少省市也出台行政规定,将醉驾纳入单位考核。值得注意的是,社会舆论正在为公共安全大声疾呼,比如律师上书全国人大建议将酒后驾驶罪纳入刑法。法律本就是民意的凝聚,管住醉驾需要加大处罚,但最重要最有效的处罚依然是“入罪”这一记重典。
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无非有赖于两个层面:一是驾驶者具有良好的公共道德,二是严格的法律制约。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刚刚进入汽车社会的国家来说,关于出行的公共道德仍然处于建设当中,这种滞后必须依靠法律的制约加以弥补。尤其是在一个饮酒渊源深厚的国度,缺少法律条文的制约无异于闹市纵虎。
英国君主立宪政体的理论奠基人霍布斯在《利维坦》中写道:“不带剑的契约不过是一纸空文,它毫无力量去保障一个人的安全。”这里并不是恶意去揣测醉驾者的道德水准,但是酒精的刺激之下,不可能指望一个对自己生命都不重视的人会对别人的生命加以重视。因此,强制性设立一条高压线,在汽车伦理尚不成熟的中国显然是最小成本的选择。配上利剑,保障的是别人的安全,也是自己的安全。
为什么酒后驾车屡禁不止,违规成本过低无疑是最重要的原因。眼下的酒后驾车,不出人命事件最多只能一“罚”了之,这样的宽松处理无疑助长某些人的“不怕罚”心理。因此,酒后驾驶的处罚确实需要增添刑事内容,否则没有震慑力的法规条文管不住酒精这只猛虎。不妨看看某省出台的醉驾“零容忍”:处15天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这样“零容忍”,可以说是打了折扣的“零容忍”。或许更当学学别国的重典,“永久不得驾车”这样的处罚是否更让人刻骨铭心。
(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