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
2011-08-02 09:44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18号)规定,现将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地点:合肥市无为路53号安徽省林业厅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0551-2634091。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专业岗位要求具备实践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凡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须在省人社厅规定的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专业测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同时办理缴费手续,根据省物价局规定,专业测试费用为80元/人。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的形式和内容
专业测试采取先面试后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采取无生授课的形式进行。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试讲主要测试考生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
专业测试时间每人30分钟(面试10分钟,试讲20分钟),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三、专业测试的组织方式
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专业测试成绩现场评定并公布。
四、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1年8月26日上午8:30开始,参加面试人员须于当日上午8点前到省林业厅九楼会议室报到,未按时间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依次封闭式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五、专业测试成绩
如岗位招聘数与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核和体检。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六、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经省林业厅党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徽林业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1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林业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林业厅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安徽人事考试网咨询电话:0551-2634091 5314320
安徽人事考试网监督电话:0551-2634096 2634463
附件:2011年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2011年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进入
专业测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安徽人事考试网
300706岗位:徐伟(76.5)、季索菲(69)
300707岗位(艺术类专业):陈珠艳(67.5)、丁欣(58.5)、吴铭(56.5)
300708岗位(艺术类专业):贾婧(69)、王欣(63)、李慧(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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