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博物院201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11-07-21 09:02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18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或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名单附后)。
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300796、300797、300800、300801、300803、300804岗位应聘人员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
300802岗位应聘人员参加技能操作测试和面试;
300798、300799岗位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专业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技能操作测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专业技能。
专业笔试时间为2小时;技能操作测试时间为2小时;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应聘300798、300799岗位的考生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以上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面试及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专业笔试成绩与考试最终成绩一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
应聘300796、300797、300800、300801、300802、300803、300804岗位的考生于2011年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统考笔试准考证到安徽博物院人事科(合肥市安庆路268号)领取准考证。
300798、300799岗位的考生于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统考笔试准考证到安徽博物院人事科(合肥市安庆路268号)领取准考证。
1.专业笔试、技能操作测试:2011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
参加专业笔试、技能操作测试人员于7月24日上午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笔试或技能操作准考证并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2011年7月30日上午8:30开始。
参加面试的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于7月30日上午8:00前到考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达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专业测试地点
1.专业笔试地点:安徽博物院科技楼二楼会议室。
2.技能操作测试地点:安徽博物院主楼三楼网络办公室。
3.面试地点:安徽博物院游客服务中心接待室。
(四)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
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抽签顺序确定。
(五)成绩合成
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比例,以当日参加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如参加某一种类专业测试的考生仅1人,则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300796、300797、300800、300801、300803、300804岗位按统考笔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比例确定为35%、35%、30%;
300798、300799岗位按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比例确定为40%、60%;
300802岗位按统考笔试成绩、技能操作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比例确定为35%、35%、30%;
以上比例均以百分制计算。
应聘者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文化厅网站、博物院网站公布。
三、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的最终成绩,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安徽博物院确定拟聘人员,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和省文化厅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文化厅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试行聘用制,须签订聘用合同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1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社厅和省文化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安徽博物院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由省文化厅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切实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附:安徽博物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咨询电话:0551-3608347;0551-2820945
监督电话:0551-3608674
二O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下载2011博物馆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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