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宣城市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任职工作的通知
2011-07-19 10:43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关于开展2011年度宣城市综合(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我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11〕147号)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全市综合工程(建筑、机电、采矿、农机、电子、环保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定于10月份进行。为做好有关评审材料的报 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综合(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仍按《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人发〔2006〕39号)文件执行。该标准条件可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
二、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1、委托评审函(推荐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3、学历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新评审不需要);
5、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聘约或合同;
6、继续教育证书;
7、职称外语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初级不需要);
8、职称计算机模块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
9、个人工作业务总结;
10、学术论文、论著;
11、表彰证书、获奖证书;
12、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业绩、水平的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1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14、破格申报的,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注明。
上述材料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可到宣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或到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提供。其他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幅、单面印刷(学术论文、论著复印内容包括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并按照上面所提材料顺序装订整齐。
申报材料袋一律采用牛皮纸档案袋,同时正面注明申报者姓名、工作单位、申报职称(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破格申报的,还应在材料袋上注明破格字样。
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规范整理并提供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报送。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公示并签署意见验印后,再按属地原则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验印,出具委托(推荐)函并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列表造册,报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叠嶂路上,商之都隔壁)。
无主管部门的市直企业申报者,经本单位推荐验印后直接报送。
属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推荐验印直接报送。
破格申报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统一安排并通知。
综合工程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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