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六安市金安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1-07-13 08:52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六安人才网根据(原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精神,区政府同意,并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我区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2011年金安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6名,其中:区直事业单位18名、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18名(详见《2011年金安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
- 招聘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身体条件。
- 学历:区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学历为,国家承认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招聘人员学历为,国家承认的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元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 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6日上午8:00至7月28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安丰南路区教育局一楼)。
3.报名办法:
(1)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须持同一有效身份证进行现场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人员均需填写《2011年金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1份(从金安区政府网http://www.ja.gov.cn下载,用同1张A4纸正反两面打印);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 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 属全日制201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应在2011年8月12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专业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并应在2011年8月12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 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 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5.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取考试费45元,两科合计90元/人。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会同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初审。报名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报名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于8月3日到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安丰南路区教育局一楼)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与报名时同一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招考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对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凡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 7月29日前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对少数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降低比例开考。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办法进行。笔试由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
1.笔试时间:
2011年8月6日上午进行。8:00—10:00专业知识,10:30—12:00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主要是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包括专业基础理论、业务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卷面分数各为100分。以上考试均不提供参考材料。
-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 分数合成:“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按70%、30%合成。
参加报考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携带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15日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金安区政府前楼106室)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在笔试合成后的总成绩基础上增加2分,逾期不再办理。
- 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确定入围人选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单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并及时在六安市人才网、金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若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笔试成绩均未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轮规定程序。
如在录取时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专业知识成绩同分时,以专业知识试卷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排序。
2.递补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者排序与确定入围人员相同)。
八、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二甲医院体检。
考核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人选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九、聘用与管理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乡镇事业单位被录取聘用人员岗位的安排,由主管部门提供岗位,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确定。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有关事宜
1.信息公开。为增强本次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本招聘公告将在六安人才网、金安区政府网公布。报名结束后,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在上述网站公布,一经公布,视为通知到位。
2.监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合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公告由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564-3261080。
附件2:2011年六安市金安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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