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巢湖市庐江县五中面向全县选聘公办高中教师公告
2011-07-04 15:00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巢湖市人事考试网庐江县人民政府[2011]23号文件印发的《庐江县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规定:鼓励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公办学校教师自愿到民办学校任教,一经批准,在民办学校任教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三年,并签订协议。公办教师进入民办学校后,公办教师身份予以保留,应按照民办学校的管理制度服从统一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由民办学校支付,工龄、教龄可连续计算,人事档案由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在民办学校协议任教期满后,可再续签一期三年协议,或回原学校与其他教师同等参加竞聘上岗,也可参加其他学校的竞聘。据此精神,庐江五中拟在全县范围内选聘公办高中教师。
一、选聘名额:
拟聘高中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师若干名。
二、选聘条件:
1、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中学一级教师以上的职称证书。
2、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学实绩突出。
3、年龄: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优秀的骨干教师可适当放宽),且身体健康。
4、具有高三毕业班教学经验且教学实绩突出者优先聘用。
三、聘期
聘期一般为三年,按照庐江县人民政府庐政[2011]23号文件规定,首聘期满后,视其情况可再续签三年。
四、待遇:聘用期内,除享受县政府文件规定的待遇以外,庐江五中还郑重承诺,到五中后的工资福利比在原学校待遇至少高出1/3,还可提供住房,特别优秀者,待遇面议。
五、应聘办法
(一)报名
有意者在征得现工作学校同意后,携带以下资料,直接到五中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7月底)。
1、本人应聘申请(需由现就职学校签字盖章);
2、个人简历,包括近几年的教学实绩介绍;
3、二寸免冠照片1张;
4、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教学实绩的证明材料。
(二)考核
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将通过到报名者就职学校考察了解、去县教育局教研室查阅教学实绩资料以及组织现场听课等多种形式,择优聘用。
(三)签约
一经确定聘用,即据《庐江县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经县教育局人才管理中心鉴证,报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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