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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分校

为优化肥西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国土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推动国土资源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肥西县国土局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5名(其中土地资源管理专业3名,城市规划专业1名,行政法学或法理学专业1名)。以上专业不含相关专业。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国家承认的所报考的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并取得计算机二级以上证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4日至2011年7月8日(每日8:00-17:0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肥西县国土局六楼602会议室(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西路,肥西四中隔壁,电话:0551-8841562)。

3、报名材料: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应专业毕业证、学士以上学位证、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行政法学或法理学专业人员还须提供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上述原件审核后退回。

(2)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5张。

(3)报名结束后,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该招聘岗位数,被取消该岗位的报名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考生于7月11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在报名时一并进行。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进行。考试合成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不指定参考资料)。

《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机关公文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等,占笔试成绩的30%。

《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两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取舍。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肥西人事人才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2011年7月12日上午9:00-11:30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与所报专业知识相关。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若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要求的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体检、政审程序。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合成后的成绩,在统计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取舍;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笔试科目中《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取舍),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肥西县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县国土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工作由县国土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实施。

1、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2、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肥西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聘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录聘对象。由县人社局审批,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录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到乡镇国土资源建设管理所(分局)工作,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纳入肥西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全额财政供给待遇。

五、其它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551-8841907(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1-8841562(肥西县国土局)

3、监督电话:0551-8841189(肥西县监察局)

4、查询网站: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

             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

 肥西人事人才网(www.fxrs.gov.cn)。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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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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