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11-06-21 12:04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交通网
根据《201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皖人社秘〔2011〕118号﹚精神和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厅所属事业单位省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安徽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船舶检验)局、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省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安徽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船舶检验)局、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按照1:3比例、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按照1:5比例确定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6月26-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地点:
序号 |
报考单位 |
资格复审地址 |
联系电话 |
乘车线路 |
1 |
安徽省公路管理局(安徽省公路路政总队)、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各路政大队 |
合肥市曙光路3号(水安大厦5楼) |
0551-3672310 |
10路、117路、118路、(省立新安医院站下) |
2 |
省公路运输管理局 |
合肥市芜湖路27号银环大厦5楼会议室 |
0551-2865516 |
6路、11路、106路、1145路、154路(孝肃桥站下) |
3 |
安徽省地方海事局所属各市地方海事局、江淮船检局、淮河船检局、淮河航道局、省航运技工学校 |
合肥市芜湖路27号银环大厦2楼会议室 |
0551-2870384 2870331 |
|
4 |
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合肥市马鞍山南路856号省交通质监站4楼会议室 |
0551-4682557 |
902路(谢岗站下、工大东门对面) |
5 |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19号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楼组织人事处810室。 |
0551-3416996 |
109路、122路133路 (鱼花池站下) |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由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三支一扶”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我厅所属用人单位人事处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3.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为80元/人)。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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