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事考试网:绩溪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3)
2011-09-08 10:00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绩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导读】安徽人事考试网之绩溪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六、高校毕业生已兴办企业的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运营并契合有关规则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践应交纳的停业税、城市维护建立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高校毕业生兴办的年应征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征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
高校毕业生兴办实体企业(除特定行业外),在新增就业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安徽人事考试网《就业失业注销证》(注明“企业吸征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署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践招用人数按每人每年4800元的定额规范依次扣减停业税、城市维护建立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效劳月公益招聘会2011年9月1日—9月30日展开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效劳月活动。安徽人事考试网此次活动的效劳对象触及2011届以及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各类基层就业项目效劳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效劳月活动将为每一位契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落实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对参与职业技艺培训或创业培训的,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对参与就业见习的,落实根本生活补助;对自主创业的,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规费减免、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对就业艰难的,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
绩溪县将于2011年9月10日9时—12时上午在县人力资源市场(人社局一楼大厅)举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效劳月暨秋季企业用工公益招聘会。
安徽人事考试网咨询电话:8151373
(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