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务员考试网:公务员面试培训类案例分析(2)
2012-05-31 15:01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五、培训时间
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实施,每人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年底之前各单位要完成培训及考试考核任务。
六、考核与考试
按照上级机关的布置,依法行政通用知识部分培训完成后,要进行考试或考核。根据人发[2000]101号文的规定,考试或考核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一)考核
参加集中轮训的人员,由培训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勤(必须要全勤,因故缺课的要补训)和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论文或学习心得。
(二)考试
1.各区和市直机关科级及科级以下职务公务员必须参加考试。考试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统一承担,统一题库、统一评卷。
2.各区和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负责安排考试场所,市考试指导中心派人监考。
3.为避免考试过于集中到年底,各单位培训结束后即安排本单位应考人员进行考试,并于考试前1周与市考试指导中心联系,落实考务工作。
4.考试为开卷形式,考试内容不超出《公务员依法行政教程》的范围。
(三)考核(考试)成绩的登记
依据公务员有关法规,依法行政培训列入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的公共必修课程。考核(考试)结果登记在《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更新知识栏中,并由市人事局验证盖章。
参加集中轮训公务员的考核成绩由负责实施轮训的培训机构登记,其他人员的考试成绩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登记。参加轮训的人员培训时带上《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没有证书的,培训时到培训点购买。
七、培训费用
按我市干部培训的有关规定,培训费、资料费和考试费由各单位在干部培训费中列支。参加集中轮训的,由培训施教机构按培训和资料费共210元/人的标准在现场报名时向各单位收取。考试费按10元/人的标准收取。
八、组织管理
(一)基本要求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本区、本部门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培训结束后,将对各单位的培训和考试考核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二)管理分工和要求
1.按照上级要求,成立深圳市依法行政培训领导小组,由市人事局领导担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市人事局政策法规处和教育培训处、市普法办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负责培训具体工作的实施。
2.宣传、人事、司法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宣传部门主要负责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的宣传工作,督促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及时做好宣传报道;人事部门负责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和依法行政培训的组织协调、教材补充、考试试卷编写以及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处级公务员的轮训和轮训人员考核考试成绩的验印;司法部门负责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活动的衔接和协调以及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法律普及。专门法律知识的教材编写、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由各部门自行组织。
3.各区人事局和市直各部门负责本辖区、本部门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的组织管理。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于7月31日前报送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要组织好教材的订购和发放工作;要采取措施解决工学矛盾,按要求完成本部门应轮训人员的选送工作;要及时对培训考试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完成培训后将总结和《依法行政培训考试考核成绩汇总表》(见附表三)送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
4.承担轮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接受培训主管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和轮训对象的特点,精心编制教学计划,挑选授课教师,保证培训质量;要主动与学员单位联系沟通,落实培训计划;要加强培训管理,做好培训考核考试成绩的登记工作。
5.中国(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负责《公务员依法行政教程》的发放工作。
6.市考试指导中心负责依法行政考试题库建设和具体考务工作的实施,要集中力量搞好考试服务,及时提供考试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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