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黄山市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
2012-06-04 10:02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笔试合成成绩根据考生考试科目成绩所占比例确定。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按3:7的比例计算出笔试合成成绩;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的按5:5的比例计算出笔试合成成绩。
考试最终成绩根据考生考试科目成绩所占比例确定。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确定;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的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占55%,面试成绩占45%确定。
九、体检考察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合成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合成成绩再相同,以笔试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相关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须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山区政府网、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黄山市人事考试网站公示一周。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黄山区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录用审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实际工作经历证明、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次招聘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9-8537121(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9-2354480(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9-8500110(区纪检委监察局)
附:2012年度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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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