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黄山市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2012-06-04 10:02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2分达5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2年6月18日至19日期间,携带相关证明到区人社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559-8537121)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上各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六、资格复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黄山区政府网、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黄山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要求组织实施,初步定于7月中旬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相关信息在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到区人社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559-8537121)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概由本人负责。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并在黄山区政府网、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黄山市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
(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