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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分校

  五、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卷面分数各为100分,按《公共知识》占50%、《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面试分数设置为100分;总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

  六、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仍相同的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序。

  考核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须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考核和体检结束后,在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对拟聘用人员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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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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