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宿州砀山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
2012-05-17 16:14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2、聘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聘用期限合同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557-8095330
本公告由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7-8095278、8095280。
砀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