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庆市桐城市卫生、计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
2012-05-14 09:09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三)初选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成绩和招聘名额,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其中报考市医院、中医院的临床医学专业和护理专业人员可选报服从专业调剂,在影像、超声、放射、心电图、病理等专业录取人员不足时,余下名额从临床医学专业选择服从调剂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实录,麻醉护理和助产等专业录取人员不足时,余下名额从护理专业选择服从调剂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实录。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按皖人社秘[2011]26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对学历相同的应届毕业生出现同分情况的,则以考试中的专业课得分高者优先,若上述几种情形均相同,亦按此规定决定取舍。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
本次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招聘人员中以高级人才引进的4名硕士研究生不进行笔试,直接经面试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对初选人员统一进行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一步审查考生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按照规定标准由考生自理。初选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初选资格,其岗位按该学科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职责和要求,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初选人员的办法处理,递补只进行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之前);
4、拟聘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内不领取聘用通知书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