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2012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3)
2012-04-05 14:26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因下列情形导致引进岗位出现人选缺额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1、拟引进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引进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引进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
4、导致拟引进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宣州人力资源信息网等网站上公示。其中,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公示7天。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审批。报送材料包括:拟引进人员名单、《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考察材料等相关材料。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2年8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批后,新进人员须在15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监督
本《公告》由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开引进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派员全程参与,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3025555(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563-3023465(区监察局举报中心)、0563-3023256(区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1、《2012年宣州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2、2012年宣州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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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