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宣城市绩溪县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12-03-26 17:25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芜湖华图三、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crs.gov.cn)、绩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jx.gov.cn/)、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xirs.gov.cn/)等网站和媒体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27日—10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报考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在县教体局一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563-8169292。
报考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在县卫生局C-413(县行政办公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563-8162441。
报考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人社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绩溪县扬之南路11号),联系电话:0563-8158071。
3、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A4纸打印),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报考教育系统的考生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每科按45元交纳笔试考试费用。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3)《身份证》(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报名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若不真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属于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资格初审合格,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准考证。报考者所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小于3:1。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因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10月3日-10月4日改报其他符合专业要求的岗位。
6、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凭大学生“村官”证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63-8158071)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每科成绩增加2分,报名期限过后不再受理。
(三)考试
考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1、笔试(100分)
(1)笔试内容:
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的主要内容: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计算机知识(主要是日常办公所涉及的知识),综合常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材料作文;《专业知识》以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为准,各岗位《专业知识》的考试范围,由其主管部门在报名时提供。
笔试成绩合成:按照《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5:5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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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