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合肥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5)
2012-03-06 16:35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考察工作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进一步复审。其中,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应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小组要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报告,报市公务员考录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公示和审批录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招录用人主管单位按照职位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选。
确定的拟录用人选名单由各招录用人主管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合肥市公务员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对招录职位的拟录用人员录用审批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监督检查
为增强考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考录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加大考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组织和参与招录工作的有关人员违反招录工作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违反考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考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次考录的有关政策等信息,将陆续登载于合肥市公务员局网(http://gwyj.hefei.gov.cn)、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rc.net)、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网(http://swzzb.hefei.gov.cn)上供报考人员查询。
本《公告》由市考录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考录办: 0551-3538709(政策咨询)
市人事考试中心:0551-2615147(考务和技术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0551-3538709、3537337。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3月6日-3月22日的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合肥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章》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合肥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