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黄山公务员资格复审和办理面试手续的通知
2011-05-26 08:57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芜湖华图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安徽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黄山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行资格复审和办理面试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黄山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行资格复审和办理面试手续于2011年6月1-2日进行,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进入面试人员请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黄山市人才服务中心(黄山东路89号四楼)办理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书》手续。联系电话:0559-2355345、2353805。
二、黄山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非警察职位进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同时发放《面试通知书》,并缴纳70元面试费。
三、进入警察职位面试环节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复审,请于6月1-2日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办理面试确认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70元面试费。
四、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办理面试确认手续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工作安排在6月11日-13日举行,各考生具体面试日期请参阅《面试通知书》。
特此通知。
附:黄山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黄山市考录办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