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巢湖市年公务员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确认公告
2011-05-23 18:14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未知
根据《安徽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进入除警察职位外的其他职位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于2011年6月1日-2日,到巢湖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地点:市长江东路73号铁鹏大厦一楼)办理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必须由本人亲自参加。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学位、资格证书、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相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办理资格复审,至2011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公示、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相应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同时发放《面试通知书》,并缴纳70元面试费。
进入警察职位面试环节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复审,请于6月2日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巢湖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面试确认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70元面试费。
面试工作安排在6月11日-13日举行,各考生具体面试日期请参阅《面试通知书》。
特此公告。
巢湖市公务员考录办公室
201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