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申论热点二十二(9)
2011-09-16 09:59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芜湖华图“干部作风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事关事业成败!”朱慧深有感触地说,目前干部作风总体是好的,但在个别部门和部分干部中仍存在办法少、玩性大、拖劲大、眼眶大、标准低、借口多、自律差等严重影响队伍形象、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确保作风建设动真格、见真效,宜城在出台“八项制度”时,充分考虑了其可操作性,着重突出了问责制,并创造性地提出了“干部作风评价制度”。该项制度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全面系统地掌握和分析干部作风状况,根据干部学习和考试平均成绩,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结果,群众反映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来信来访数量,纪律抽查结果,绩效督察结果,警示谈话和信访约谈次数,完成急、难、险、重工作任务及在处理突发事件时的表现情况,所在单位集体和个人获奖情况,责任追究问责情况等九个方面对干部作风作出定量及定性的客观评价。在对干部评先表彰、奖励、提拔和重用之前,纪检监察部门须对干部作风进行评价并形成书面意见,供常委会决策参考,同时建立干部作风档案予以记载。
干部作风评价制度还规定,对以上九个方面定量评价有突出问题或因个人作风不实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因本部门的拖拉影响重大工作进展,因工作不力未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目标,为了小团体或个人利益严重污染经济发展环境,因个人作风问题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一律定性为“作风差”的干部。被定性为“作风差”的干部,除公开通报批评外,责令辞职。
宜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孙纯科介绍,在责任追究上,凡违反八项制度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同时追究其纪律和法律责任。
其中,对政策业务知识考试连续两次统考不及格或抽考一次不及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在绩效督察中,对发现违反限时办结规定、2次挂牌督办、未完成绩效工作目标且考核排名居末位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半年、诫勉一年处理;在述职述廉测评中一次不合格、连续2次不合格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引咎辞职处理;对在纪律抽查中,一年内2次或3次以上缺岗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处理;对经书记谈话教育后,没有认真预防或纠正问题,出现类似问题进行第二次谈话的,给予通报批评。
10.2009年4月,湖北孝昌县根据该县出台的《孝昌县无为问责办法(试行)》,对15名无为干部实行了问责:诫勉谈话7人、通报批评4人,调整工作岗位3人、免职1人。
(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