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省贸促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资格复审通知(2)
2012-07-02 16:02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二、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考察合格的人员由省贸促会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三、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省贸促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徽国际贸易促进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贸促会审查后,报省委组织部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合格的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的解除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2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省贸促会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贸促会机关党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2999342/2999347;
联系人:张力芳、董志慧,手机:13856970229、13855174700。
监督电话:0551-299934;
联系人:吴庆生,手机:1395699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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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