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省妇联直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通知(3)
2012-06-28 11:37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省妇联机关服务中心确定拟聘人员,在安徽妇女网站公示一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经省妇联审查后,报送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职人员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年)。
应聘人员如在2012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安徽人事考试网: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妇联组联部和有关招聘单位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密、回避工作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妇联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551—2608736
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609523)
省妇联机关服务中心(2608721)
监督电话:0551—2608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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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