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人口职业学院资格复审公告(3)
2012-06-28 10:37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六)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安徽人口职业学院确定拟聘人员,在省人口计生委和安徽人口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相关材料经省人口计生委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若在2012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人口计生委和安徽人口职业学院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共同组织实施,省人口计生委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0566-2125717(安徽人口职业学院)
0551-5119493(省人口计生委人事处)
监督电话: 0551-5122366(省人口计生委监察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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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