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省地震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资格复审(2)
2012-06-20 15:33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四、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均以百分制计算)。
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以当日参加专业测试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考察、体检。
考生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地震局和安徽省地震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考察合格后,按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经省地震局党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中国地震局和安徽省地震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中国地震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备案报批手续。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未能在201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考察和体检等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安徽省地震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专业测试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有关保密、回避等规定实施。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注意事项
1.考生专业测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
2.单位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558号
联系电话:0551-2528617,联系人:苏小妹、郭全丰
监督电话:0551-556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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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