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建工技师学院招聘教师专业测试及资格复审(2)
2012-06-20 11:50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面试、试讲6月29日(星期五)在安徽建工技师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学校网站通知。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专业测试考官组。按专业成立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专家4人。
招聘岗位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以参加当日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为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测绘专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如低于1:3比例,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为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四、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试讲占45%,面试占20%)。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于7月10日前在安徽建工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员,由学院按相关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合格人员,由学院统一组织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经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徽建工集团及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安徽建工集团审查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不能提供皖人社秘[2012]115号通知规定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如在2012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建工集团的监督、指导下,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人事考试规则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安徽建工集团纪检监察室、学院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3423145;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551-3453257
安徽建工集团纪检电话:0551-2865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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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