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贵州政法干警考试公告(10)
2012-06-19 11:05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省直及垂管系统咨询电话:
0851-6826549 省公务员局
0851-6572513 省林业厅
0851-5552151 省司法厅
0851-5819455 省监管局
0851-5841807 省劳教局
0851-5904036 省公安厅
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咨询电话见附件4。
省直监督电话:
0851-5892143 省委组织部
0851-5837249(中共贵州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录各环节中,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考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考生查询《招考简章》请登陆“贵州省委组织部网站”(www.gzzzb.gov.cn)、“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cn;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在招录过程中,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对外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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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