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合肥市包河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2012-05-30 10:06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3、面试
面试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若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要求的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面试组当日所有考生面试得分的平均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笔试科目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其中报考卫生系统和大圩镇岗位的人员按笔试合成成绩,根据所报岗位计划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初选人员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监察局统一组织实施。
1、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执行。
2、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报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取消录聘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录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编外聘用,劳动合同管理,与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同岗同酬。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3年,试用期6个月。首聘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首聘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五、其它
1、笔试费90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0551-3357296(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
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bhrsj.baohe.gov.cn)。
附件:合肥市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1.xls
合肥市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2.xls
更多内容请关注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wuhu.htexam.com/)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