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六安金安区事业单位招聘116人公告(4)
2012-05-23 10:35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3、面试(试讲):根据应聘岗位考生笔试合成分数高低顺序以及该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高中教师按照1:3,幼儿园教师按照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讲)人员名单。面试(试讲)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试讲)人选。
岗位招聘数与进入面试(试讲)人员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以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种类面试(试讲)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试讲)的最低分数线;如该单位参加某一种类面试(试讲)考生仅有1人,则设定面试(试讲)最低分数线为65分。对面试(试讲)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面试(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报考高中教师及乡镇幼儿园教师的面试(试讲)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试讲)成绩占40%的比例进行再合成。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并及时在相关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报考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金安区妇幼保健院、金安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的,按笔试合成成绩(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识占30%),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并及时在相关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在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过程中,遇总分相同时,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依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如专业知识成绩出现相同的,则依专业知识主观题成绩高低排序。
五、其它事项
1、体检。
报考高中教师、幼儿园教师的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报考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金安区妇幼保健院、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的,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2、考察。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进一步复查核实。
3、递补。因体检、考察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合成成绩和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递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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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