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德县乡镇卫生院招聘37人公告(3)
2012-03-23 16:23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五)资格复审
县人社局、卫生局按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专业类别以1:1比例确定和公布入围参加考察的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若出现总分同分情况的,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专业科目仍同分,按照皖人社秘﹝2011﹞26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以下环节如遇同分均按此原则办理)。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须提供的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考察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考察前依报考同一专业类别人员考试成绩(须在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表及招聘专业类别要求的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全日制普通高校等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择优选岗
选岗工作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尽可能满足各乡镇卫生院的用人需求,同时兼顾考生意愿。按照各专业类别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后,按照报考的专业类别,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考生选择聘用单位仅限一次)。选岗时因考生自愿放弃(须有个人书面承诺)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考察前依报考同一专业类别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按1:1比例确定人选。考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按照规定标准由考生自理。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按规定程序、时限在报考同一专业类别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递补各限一次)。
(八)签约聘用
县人社、卫生部门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并按规定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生局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并将审批后的人员名单及时报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乡镇卫生院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优惠政策
原则上按照省人社厅、卫生厅皖人社秘﹝2012﹞97号文件规定的有关政策执行。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3—6040316
县卫生局0563—6022708
监督电话:0563-602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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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