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马鞍山乡镇卫生院招聘42人公告(4)
2012-03-23 15:27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芜湖华图(八)签约聘用
各县(区)人社、卫生部门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并按规定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县(区)卫生局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并将审批后的人员名单及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根据规定,乡镇卫生院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鞍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5—2366843 (政策)
马鞍山市卫生局 0555—2366508(政策)
马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0555—2324449(考务和技术)
监督电话: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5—2366835
马鞍山市卫生局 0555—2366507
各县(区)人社、卫生及部门咨询、监督电话详见《马鞍山市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联系电话表》(附件3)。
附件∶
1.2012年度马鞍山市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类别计划表
2.专业考试科目表
3.马鞍山市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联系电话表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鞍山市卫生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附件.doc
2012安徽乡镇卫生院培训辅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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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别 |
科目 |
费用 |
报名 |
网校课程 |
医学基础知识 |
3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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