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务员局|2012合肥市外侨办招聘翻译2人(2)
2012-03-17 10:24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合肥公务员局(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4月14日上午 8∶30~10∶30
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听力、翻译、阅读、写作等方面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2、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卷环节后,按招聘岗位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参加面试。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免冠2寸照片三张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1、面试采用专业知识口试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语音、语调、语言表达和实际口译能力等方面的技能,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根据面试入围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合成总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取舍),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合肥市外侨办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合肥市外侨办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如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决定取舍)。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合肥市外侨办网公示5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人员管理及待遇
1、由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关系。
2、待遇:符合条件的人员年薪约8万元(含绩效工资)。
四、其他
(一)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报考费用按笔试费45元/人,面试费80元/人收取。
(二)咨询电话:0551-3538608
监督电话:0551-3538606
合肥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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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