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事考试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2)
2011-09-09 16:00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芜湖华图(二)应对原则与思路
(1)民事纠纷
答题原则及思路:
1. 及时介入。采取果断措施,尽快平息事态稳定局势,力争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2. 坚持疏导。晓之以理,示之以害,动之以情,彰之以法。要做深入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注意与群众的沟通,要耐心、真心听取群众的合理要求和建议。决不可简单粗暴、鲁莽行事,更不能随便动用专政力量,激化矛盾。在处理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疏不可堵”。正确判断事件性质,严格掌握政策法律界限,讲究策略,把握时机,抓住重点,因情施策,积极化解矛盾。在处理过程中,还要注意几点:一是要充分发挥矛盾双方基层干部、党员群众和在当地享有威望、德高望重的人士的影响作用来做调解工作;二是要迅速查清突发事件的重要人物并予以重点控制,使其活动受阻滞,事态不会继续扩大,同时要避免有人借机激发矛盾;三是要准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采用教育疏导的方法,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3. 依法处理。严格依法行政,绝不能侵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
4. 做好群体性事件处理的善后工作。并引以为戒,总结经验教训。
(二)群众性上访事件
答题原则及思路:
第一、设法控制事态发展,平息群众情绪。
第二、态度诚恳.待人真诚。
第三、倾听群众呼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遵循“三先”、“三稳”、“三隔”原则。“三先”:1.先倾听群众呼声;2.先检讨工作上的失误:3.先顺应群众的感情趋向;再予以引导。“三稳”:1.稳住大多数;2.稳住群众代表;3.稳住事态发展。“三隔”: l.将上访者与围观者隔开;2.将矛盾的双方隔开;3.将上访人员与随行车辆隔开。
第四,观点要讲清,政策要阐明,特殊情况处置要果断.
第五,紧急情况要随时向上级汇报。
(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