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芜湖市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招聘编外人员1人公告
2023-08-31 15:50芜湖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芜湖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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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服务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QW芜湖事业单位03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芜湖市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委托,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组织方式
招聘各环节刊登网站: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发布。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报名、笔试、面试工作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资格审核、体检、政审考察工作由芜湖市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组织。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详见附件:岗位表。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服务岗位安排,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9月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招聘岗位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报名(网址: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公告页面右上角“去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端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统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9月7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于2023年9月1日9:00至2023年9月11日17:00期间对报考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审查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只可修改或补充相关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岗位提交1次,不得更换岗位,限在9月8日17: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①单位开具的工作岗位及从事岗位年限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工作岗位及从事岗位年限的证明;②工作证明同期的社保或公积金或医保缴费证明。
4. 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12日12:00前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笔试准考证下载。考生完成网上笔试费用缴纳后,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下载的笔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请考生随时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基本法律常识、写作、时事政治为主,满分100分)。
孙苗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的,经芜湖市芜湖市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公布及查询方法将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2.资格复审
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面试入围人员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报名表等原件等材料。
(1)202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
(4)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
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和1份复印件。
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须携带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审人员的身份证原件。逾期不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者,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进行参加面试确认并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请及时关注。
(2)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
(3)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4.汇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1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纪检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其中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资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七、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换。
咨询电话: 0553-3936105
0553-3991379
监督电话: 0553-3880205
系统操作问题技术支持:0553-3991818
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芜湖市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
人员岗位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单位类别 | 招聘计划总数 (名) | 用工 形式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名) | 岗位条件和要求 |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岗位条件 | 备注 | ||||||||
1 | 芜湖市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 | 1 | 事 业 单 位 编 外 | 专业技术岗位 | 230830001 | 1 | 会计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1.取得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 1.取得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职称、会计专业的,学历放宽至大专; 2.从事财务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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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芜湖人才网(原链接MD5:cb4f4049e61f42a5a3d1ebd40496fe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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