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务员考试网:公共突发事件专题
2012-05-30 15:09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6.3.1公共突发事件理论概述
一、概念
公共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二、分类:
自然灾害: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
事故灾难: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
三、特点
公共突发事件从时间上来说,就是突如其来的、意想不到的一些天灾人祸。其基本特征包括: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连带性、不确定性、信息不充分。
四、危害
公共突发事件往往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其危害主要包括: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对物质财产的损毁、对社会秩序的危害、对政府形象的危害、对社会心理的冲击。
五、相关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中国的减灾行动》白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6.3.2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公共突发事件的基本答题思路、注意事项与一般性突发事件基本相同。两者不同的是,比起灵活多变的一般性突发事件试题来说,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有着更多共性的步骤与措施。对于公共突发事件,我们可以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与条例,以及各级政府的应急预案等文件中归纳概括出处理四类公共突发事件的基本框架:
6.3.2.1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
(一)灾前准备,提早预防
思想上重视,机制上完善;统筹安排,加强监测,预警预报;第一时间汇总、汇报灾情。
(二)灾中应急,措施得力
1.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建立领导负责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前线,靠前指挥,统一组织抗灾工作。
2.以人为本,抢救、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尽最大可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急救援和转移灾民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转移时有序组织,分批分级,做好秩序维护和后勤物资保障工作,过程中做好检查工作,坚持人员安全第一的原则。安置时考虑周全,注意救灾物资发放到位。
3.搞好科学防控,采取得力措施,减少灾害损失,减缓灾情,同时要预防次生、衍生灾害。
4.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合理利用武警、军队的力量,号召人民群众抗灾自救,各部门各单位协调配合,全党动员全民动手。
(三)灾后重建,考虑周全
1.继续严密防范,加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及时排除各种隐患,一旦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2.灾害过后立刻加紧抢修,尽快恢复水、电、气、通讯的供应与道路交通畅通。
3.加强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后无疫情。
4.恢复生产,减少损失: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生产恢复工作。落实资金,确保救灾复产工作顺利推进,确保灾民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5.全力帮助,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确保灾民重建家园。
6.政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并在群众中推广普及自然灾害的相关知识和自救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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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