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务员考试网:常识判断技巧(三)
2012-03-28 14:56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芜湖华图对于常识判断,考生除了要积累丰富的知识外,掌握解题技巧也十分重要,它可提高考生备考的效率。对于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来说,法律题目一直是丢分的地方。为方便广大考生备考省考,芜湖华图公务员考试网依据安徽公务员考试网为备战考生提供2012安徽公务员考试相关练习和解析,芜湖华图第一时间公布2012安徽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及历年真题,并开展2012安徽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敬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芜湖华图官网!
最严重选拔法
最严重选拔法,是指题目的四个选项属于同一类别的四种情形,一般适用于刑法考题。考试吧名师认为,考生即使无法律基础,也可按常理推断,选项中哪一种情形造成的后果最严重,如造成了死亡的结果或导致了最为严重的损失,考生可以此为据,选择其中情节或结果最严重的一个作为正确答案。
例题:
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D.属于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解析:四个选项都是对张某行为定性的表述,选项D定性最为严重,正确答案为D。
最严重选拔法,是在大家实在拿不准答案时,可以参考使用的方法。牢固掌握基础知识,平稳的考试心态,才是成功赢得考试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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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