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省妇联直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通知
2012-06-28 11:37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15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会工作实际,现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7月5日8:3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专业、管理岗位资格复审在合肥市长江中路57号安徽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六楼行政后勤部;省妇联机关服务中心管理岗位(会计专业)资格复审在安徽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七楼老干部活动室。
乘车路线:乘坐1、3路至小东门车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0551—2609523)
省妇联机关服务中心(0551—2608721)
安徽妇女网网址:http://www.ahwomen.org.cn/main/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应聘专业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由任教机构出具的两年以上任教证明、课表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专业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两年以上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各类专业证书、计算机证书、所受奖励证书原件。
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人员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省妇联机关服务中心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根据皖人社秘〔2012〕115号文件规定,统考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下同)。
3、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一次性缴清专业测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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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