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池州公务员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2-06-06 15:04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根据《池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池人社发[2012]11号)规定,对因放弃参加面试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现将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06月07日;
地点:市公务员局(百牙中路1号,市政府办公楼518室,电话:0566 - 2026214)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社会在职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属于党校系统的,应由市级以上党校出具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招考职位有学位、资格证书、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考生提出上述各类材料原件的同时,还须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交市考录办留存备案。
3、凡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证书的,须于2012年9月30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未能提供的取消公示、录用资格。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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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办公室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