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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人事考试2012宣城绩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岗位空缺和用人单位需求,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同意,2012年安徽省徽州学校、绩溪县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皖教师[2011]9号)等规定,经研究并报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条件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4年5月31日前至1977年6月1日后出生);

  4、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2012年安徽省徽州学校、绩溪县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原已取得大专或本科学历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教体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类别

  见“2012年安徽省徽州学校、绩溪县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后)。

  三、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安徽教师招考网(http://www.ahteacher.com)、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crs.gov.cn)、绩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jx.gov.cn)、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ixirs.gov.cn)和绩溪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发布。其他与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陆续在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绩溪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绩溪教育信息网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2年6月9日—6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

  3、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一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563-8169292。

  4、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2012年安徽省徽州学校、绩溪县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在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绩溪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A4纸打印),并签署“诚信承诺”。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3)《身份证》(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毕业(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其中,201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标有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6月30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办理报考资格审查。报名时,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同意认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证明。报考安徽省徽州学校导游、旅游管理、中式烹饪(热菜、果蔬雕)、烹饪与营养教育、机械(数控技术)、会计电算化、会计学专业暂没有教师资格的需签署承诺书,在2013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调整到非教学岗位工作。属于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其他能够体现专业水平的有关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报考安徽省徽州学校、绩溪县教体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的考生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每科按45元交纳笔试考试费用,共计90元。

  5、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安徽省徽州学校、县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初审合格,由县教体局发放准考证。报考者所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

  6、其他: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小于3:1。不足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安徽省徽州学校、绩溪县教体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因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6月15日改报其他符合专业要求的岗位。

  (2)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凭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结束前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4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8158075)办理加分申报手续,经审核后每科笔试成绩加2分,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试

  安徽省徽州学校、绩溪县教体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

  县教研室篮球、乒乓球教练员岗位招聘,作为紧缺专业人才采取简化招聘程序的办法进行。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1、安徽省徽州学校、县教体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考试

  (1)笔试(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6月20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在报名现场公布。

  《公共知识》与《专业知识》均采取百分制计分。

  笔试合成成绩=《公共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

  考生于6月18日-19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

  (2)面试(100分)

  设定《专业知识》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选根据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笔试合成成绩若最后一名人选有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报考中式烹饪、机械专业学科教师岗位的,采取试讲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成绩占80%,技能测试成绩占20%;报考音乐、体育专业学科教师岗位的,采取试讲与专业基本功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成绩占80%,专业基本功测试成绩占20%;报考幼儿教师专业岗位的,采取试讲与才艺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成绩占80%,才艺测试成绩占20%;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以及相关专业应具备的基本技能等。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2、教研室篮球、乒乓球教练员招聘考试

  (1)专业技能测试(100分)。

  时间:2012年6月28日上午;

  地点:详见准考证。

  测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篮球(乒乓球)基本功和技术水平。

  篮球专业主要测试:罚球线投篮、三步篮、运球及其他基本功和技术水平。

  乒乓球专业主要通过比赛测试报考人员的乒乓球技术水平及其他基本功。

  入围面试人选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4: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若最后一名人选有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如果入围面试人员中出现弃权情况,则依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参加面试人选。

  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在报考现场公布。

  (2)面试(100分)

  时间:2012年6月28日下午;

  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及与职业相关的其他因素。

  考生于6月27日到报名地点领取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

  (3)考试总成绩按照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确定。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体检、考察对象的确定方法

  根据总成绩并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如是报考安徽省徽州学校、县教体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的考生以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笔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如是报考县教研室教练员的考生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面试人数若等于或小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达不到此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体检。

  (四)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徽州学校和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2、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含资格复审),考察由安徽省徽州学校、县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于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以及2012年毕业生截止到2012年7月31日前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12年申报教师资格截止到2012年7月31日前未能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招聘每个环节均在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绩溪县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其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四、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第40条、第41条、第4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有关事宜

  本方案由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绩溪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563-8158075 8169292

  县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 0563-8153287

  附:1、2012年安徽省徽州学校、绩溪县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2年安徽省徽州学校、绩溪县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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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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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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