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铜陵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通知
2012-05-18 10:20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铜陵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各职位考生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通知
根据 《安徽省 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人社发〔 2012〕 12号)和 《铜陵市 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规定,现将铜陵市 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各 职位考生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工作(包括警察职位通过体能测评考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2 年 5月 25 日 (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2:30-5:30),逾期不再办理。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复审地点
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一楼大厅(北京西路440号,海上天宾馆侧边),联系电话: 0562-2168522、 2168524。
三、资格复审要求
1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 2012年毕业、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但 2012 年 9 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公示、录用资格。
2 、招录职位有学位、资格证书、(基层)工作经历 (含按公告中要求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须录用满 2年) 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3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
4 、 考生提供上述各类材料原件的同时,还须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交市考录办留存备案。
5 、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6 、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确认
对经复审后符合报考职位公布条件的考生,包括警察职位经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将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按规定缴纳 70元面试费。
经确认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按相关要求和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面试。在规定的面试报到时间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将按规定进行递补。面试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铜陵市公务员考录办公室
二 〇 一二年五月十七 日
(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