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六安金安区木厂镇人民政府招聘城镇管理人员公告(一)
2012-05-15 13:41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为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规划建设管理,充实城镇管理人员队伍,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城镇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城镇建设管理人员9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男性,身高在165cm以上(有五年以上驾龄的,年龄可适当放宽1-3岁);
(二)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三)户籍在金安、裕安两区的复退伍军人(住宿自理);
(四)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五)热爱城管工作,听从指挥,服从安排,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报名人数超出应聘人数的三分之一,组织考试,实行考试、面试、考核、体检相结合,择优录取。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体检不占分,但体检指标必须正常。
1、报名。应聘人员于2012年5月18日(休息日正常报名)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及能证明其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提供的无治安、违法史证明材料。在木厂镇党政办公室报名,填写《木厂镇招聘城管人员报名表》,并上交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办理报名手续。
2、笔试。报名人数超过应聘人员1/3以上举行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文化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应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的表现和能力。参加面试人员按照应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4、体检。按笔试、面试综合素质得分由高到低取足9人组织应聘人员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核。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录取资格:
(1)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受到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2)报名时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的;
(3)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对拟聘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镇纪委、招聘办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待遇
1、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即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200元/月。
2、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月工资1200元/月,考勤、考核、加班等补助工资400元,自聘用期按政策办理三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后每年经考核合格者签订续聘合同,续聘合同一年一签,基本工资每年增加100元,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方案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参与招聘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严守招聘程序,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于干扰、破坏招聘工作的依法严肃处理。
报名地址:木厂镇党政办
联 系 人:吴昌彬
咨询电话:0564-2411214
金安区木厂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