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师范大学诚聘优秀人才公告
2012-04-25 11:04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为继续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吸引聚集优秀人才,确保学科专业建设及教学、科研、管理、实验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2012年公开招聘优秀博士、硕士从事教学、科研、实验、辅导员工作(有关专业要求和人数需求详见附件1、2、3、4、5、6)。学校将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优秀人才加盟。
(一)政治条件
拟聘用毕业生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业务条件
对拟聘用毕业生的学历和资历要求,按照公布的接收毕业生条件执行,原则上须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相应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教学单位对专业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其中,拟接收博士研究生的业绩成果原则上要达到我校聘任副教授的基本要求;对于拟接收音、体、美等专业的硕士生,若是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或一级裁判员证书,或在省级以上书画、演唱、演奏等大赛获二等奖以上者,可作为优先选聘条件。
(三)健康条件
拟聘用毕业生应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要求
基于人才队伍的梯队建设,今年接收毕业生(含附属单位)的年龄要求为:截至2012年1月1日,接收的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接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特殊岗位和有关单位有严格要求的,按有关条件执行),接收博士毕业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五)专职辅导员条件
拟选聘为专职辅导员的毕业生,按学校有关专职辅导员选聘条件执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收:
1、结业或肄业者;
2、在校读博(硕)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3、历届毕业生超过改派期限者(一般不超过一年,以该生所在学校具体要求为准);
4、与其他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原签约单位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者;
5、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秘人〔2004〕56号)文件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符合申请教师资格条件者。
二、安徽人事考试网:有关政策
(一)安家费
1、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人才市场供求状况,对于博士毕业生按专业分为A类、B类、C类(考虑到学缘结构,本校留校的博士生,视为C类),给予不同程度的支持,确定合适的安家费标准(详见附表1);
2、对于作曲、播音主持专业的硕士毕业生提供安家费2万元;
3、自正式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服务期内分年度兑现安家费。
(二)科研启动费
对接收的博士毕业生,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1-2万元(文科1万元,理工科2万元)。
(三)配偶工作安排
对A类专业博士毕业生的配偶不在芜湖市(含三县及原巢湖划入的县区)工作或无正式工作,如学校有相应合适岗位,可以考虑安排工作。具体如下:
1、若接收的博士毕业生配偶已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可在校内安排工作并办理正式入编手续;
2、若接收的博士毕业生配偶已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若校内有缺编单位接收,经考核合格,可以报省教育厅和人社厅审批,争取占编调入;
3、若接收的博士毕业生配偶已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校内有缺编单位接收,经考核合格,可采取“完全人事代理”的模式不占编聘用;如接收的博士毕业生配偶为本科及以下学历者,则不予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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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