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乡镇卫生院招聘2935人公告
2012-03-19 14:06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6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经省医改领导小组批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决定组织2012年度全省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省今年计划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2935名,各县(市、区)招聘计划详见各市(广德县、宿松县,下同)招聘公告。
原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招募医药类大中专毕业生项目不再单独实施,一并纳入此次统一招聘范围。
招聘公告于3月19日在安徽医改网(www.ahyg.gov.cn)、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ah.hrss.gov.cn)、安徽省卫生厅网站(www.ahwst.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安徽人才网(www.ahhr.com.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各市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将于3月23日前在当地有关网站及媒体上发布。考务等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上述网站和各市、县(市、区)相关网站发布。
对通过本次招聘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经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后,统一纳入编制内管理(合肥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按当地公告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其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分结合、分级组织。
三、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按某一专业类别(以专业类别代码区分,下同)进行报名,待通过省统一笔试后再由所在县(市、区)按各个专业类别组织择优选岗或统筹调剂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四、招聘对象
(一)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者;
(二)具有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
(三)应、历届医药类、财会、计算机专业本、专科毕业生;
(四)护理、检验专业中专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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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