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面试公告
2012-02-02 09:38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一、面试人员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按照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对已通过公共科目考试的考生(含纪检监察八职位按规定调剂的1人),按分数高低确定每个职位面试人员(名单附后)。
二、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2年2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15报到
地点:国二招宾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对面,乘坐地铁2号线、4号线、13号线至西直门站或乘坐公共汽车至西直门站或西直门南站即到)
面试人员分组名单、面试地点及具体时间安排、注意事项等有关信息,将在报到地点现场张贴公布。
面试地点地图
三、面试前需邮寄的材料
请考生将下列要求邮寄的材料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1号干部室,收件人:机关处(报考纪检监察一至十一职位)或派驻处(报考纪检监察十二至十四职位)或事业处(报考纪检监察十五职位),邮政编码:100813。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凡未按要求邮寄材料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一)报考纪检监察一至十一职位(机关厅室局)及纪检监察十五职位(廉政理论研究中心)的考生,请于2012年2月10日之前(以邮戳为准)邮寄下列材料:
1.社会在职人员
(1)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及档案管理单位关于存档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考试报名登记表》(需粘贴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及准考证复印件。
(4)计算机水平及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5)本人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工作过的基层单位开具的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工作起止年月、担任职务、从事工作内容、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有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须分别开具)。
芜湖华图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