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纪委、监察厅遴选公务员加试面试公告
2011-12-01 08:55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先锋网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1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2011〕42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就省纪委、监察厅遴选公务员加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试面试人员、时间、地点
1、人员:通过资格复审考生;
2、时间:加试时间为12月10日(周六)上午8:30—11:30,面试时间为12月11日(周日)全天;
3、地点: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即清风苑宾馆,位于合肥市长江西路与青阳路交叉口东北角,五里墩立交桥西北侧,可乘3路公交车到青阳路站下)。
二、加试面试方式
(一)所有参加加试面试人员,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填写好的履历表、1寸蓝底免冠标准照5张、2寸蓝底免冠标准照5张、黑色水笔(或签字笔),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加试安排
1、加试人员范围:报考省纪委、监察厅及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文字类(300002、300005职位)的考生;
2、加试人员须于12月10日上午8:00前到达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北楼,核对有关证件,抽签决定座位号;
3、加试内容:文稿写作。
(三)面试安排
1、面试人员范围:所有考生(报考300001—300005五类职位);
2、面试人员须于12月11日上午7:30前到达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主楼一楼大厅,核对有关证件并进行抽签,接受封闭管理,时间1天;
3、面试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个面试考官组设7人,外请考官不少于4人。当场公布面试分数。
三、综合成绩合成
1、执纪执法类和组织人事类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2、综合文字类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加试成绩、面试成绩按6:2:2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3、所有加试面试考生成绩,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纪检监察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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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玉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