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1-11-22 11:09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导读】六安市裕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事业单位交流群:185120484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和区编委2011年10月8日会议精神,由区人社局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裕安区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本次裕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计划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详见《裕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8日至2011年11月30日;
(二)报名地点: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点:龙河西路);
(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
4、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
报考人员均需填写《裕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各一份(报名处领取),并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45元/门)。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者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由区监察、人社、教育局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2011年12月8日至9日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报考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报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考岗位计划数。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面试分数未达到65分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轮规定程序。
(一)笔试。专业知识考试,主要是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考试命题参考普通高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主要内容是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目的是测试应试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011年12月11日下午8:30—10: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在六安人才网、裕安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入闱人员根据岗位计划数及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闱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知识考试人员比例未达到1:3的,面试成绩以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种类面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以上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行体检、考核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应聘人员总成绩按专业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具体方法为:专业知识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按7:3比例合成。根据招聘单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并及时在六安人才网、裕安区政府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如在录取时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如在录取时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七、体检与考核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疗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部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
考核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考核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人选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