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蚌埠市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1-09-22 13:21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芜湖华图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的要求,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把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中共蚌埠市委决定公开选拔一批县处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报考正县级职位的,须现任副县级职务满1年或现任正科级职务满4年(含副县级、正科级职务任职年限连续计算满4年);报考副县级职位的,须现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且任科级职务。其中: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须现任正科级职务或现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报考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市城乡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副县(区)长职位的,须现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现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含正副科级职务任职年限连续计算满4年)。
4、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一般为45周岁以下(196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副县(区)长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出生年月和任职时间计算至2011年10月1日。党外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年龄要求可放宽3岁(196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团市委副书记、副县〈区〉长职位),报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副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副校长(副县级)职位的,任职时间可放宽1年。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副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副校长(副县级)职位的,任职时间可放宽1年;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须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现职县级干部可以报考同级职位,报考年龄放宽5岁(196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放宽条件不重复计算。
7、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直接管理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含中直驻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省辖市党委直接管理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含中直、省、自治区、直辖市驻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市国有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可分别比照担任县处级、科级职务报考;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担任团职、营职,可比照担任县处级、科级职务报考。以上比照的办法,仅在此次公开选拔报考确认资格时有效,不作为确定职级待遇等的依据。
根据工作需要,部分职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对于报考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和市城乡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副县级〉2个职位的人员,如具有城市规划、建筑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的,或具有注册规划师、注册建筑师且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的,或具有土建类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二、工作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采用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和公示任用的程序进行。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分别按30%、30%、40%加权计算总成绩。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工作由蚌埠市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蚌埠市公选办”)统一组织。
本市报名者,由所在单位隶属的县(区)或市直各单位人事(干部)科受理并负责资格初审、汇总等工作。
市外报名者,可直接到蚌埠市公选办报名,或登录蚌埠先锋网下载并填写《蚌埠市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后,通过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同时将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用特快专递邮寄至蚌埠市公选办进行资格初审(以寄达时间为准)。
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在资格初审后,于10月13日之前,将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送蚌埠市公选办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笔试前5天),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蚌埠市公选办领取笔试准考证。
(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