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浙江省省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考生名单
入围面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通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短信平台给入围考生发送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确认短信,考生收到短信后须及时回复确认。
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8月26日上午9:00前传真至省人事考试院。
2020年8月26日上午9:00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三、资格复审
(一)时间和地点。2020年8月28日上午9:00-12:00,浙江老年大学(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67号)。
(二)材料要求。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相应证书人员应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
报考职位要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不实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为8月29日,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
五、查询总成绩
8月30日,考生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总成绩、职位排名及是否入围体检。
六、体检
体检由招录单位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
七、考生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应在资格复审现场领取并认真阅读和签署《2020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健康状况信息申报与承诺书》,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面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省人事考试院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提倡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候考期间考生间隔1米以上,不扎堆聚集聊天。
考生要服从现场防疫检测和考务管理。考生如出现相关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按规定受控转移至临时隔离室,视测查情况,采取“安排至隔离室候考,并调整考试次序”或“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处置措施。
八、其他
2020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纳入省级机关单位一并组织,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事项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另行通知。
浙江省公安厅及直属单位、省属司法行政系统招录公务员、省级机关单位招录残疾人公务员、紧缺职位公务员的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由有关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0571-88395086、88396652(传真)。
附件:1. 入围面试考生名单
浙江省公务员局
2020年8月21日